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_米乐看球_米乐足球网_米乐体育直播app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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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半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时间:2023-11-01 13:33:37 来源:米乐看球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以汽车零部件和衡器相关这类的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主要情况如下:

  1、汽车零部件:报告期内,企业主要通过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实现汽车零部件业务发展。均胜群英主要是做汽车高端内饰件、新能源充配电系统等产品的设计、开发、制造和销售。基本的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智能充电桩及高压配电系统系列产品,汽车空调出风口系统、真木真铝饰件等智能饰件产品。

  2、衡器产品:公司主要是向家庭用户提供创新的家用健康产品和智能测量产品,为人类家庭健康、便捷生活持续地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为商业用户提供优质的商用计量专业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为商贸交易活动的准确高效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主要产品有人体健康秤、脂肪秤、厨房秤等家用健康产品,智能体脂秤、智能食品营养秤、智能婴儿秤、智能宠物秤等智能测量产品,以及电子计价秤、计重计数秤、收银秤、追溯秤、弹簧度盘秤等商用称重产品。

  上年度末,公司收购均胜群英51%股份后,主营业务增加了汽车零部件相关业务。经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确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发布,公司所属行业已变更为:汽车制造业(代码C36)。此外,公司原有仪器仪表业务按实际行业明细分类为衡器制造业。

  汽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制造业作为汽车工业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汽车工业产业链较长,汽车整车包含约3万个零部件,涉及的零部件众多。汽车零部件按功能划分,通常分为汽车发动机系统及零部件、车身系统及零部件、底盘系统及零部件、电气电子设备和通用件五大类。汽车零部件是汽车工业发展的基础,是汽车工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汽车工业发展,汽车零部件行业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在汽车业的推广使用,汽车工业内部分工也越来越精细化,一些可以决定整车品质并具有高技术、高性能的汽车关键零部件,在汽车产业中的地位越发重要。

  衡器产品:根据中国衡器协会最新披露的数据:据海关总署最近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衡器产品出口额连续10年突破10亿美元,2020年全国衡器产品出口额19.08亿美元,同比增长31.40%。

  汽车零部件:公司控股子公司均胜群英是国内外知名的汽车主机厂新能源充配电系统和智能座舱部件重要的供应商之一,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智能充电桩及高压配电系统系列新产品,汽车空调出风口系统、真木真铝饰件等智能饰件产品,配套大众、通用、戴姆勒奔驰、宝马、福特、日产、蔚来、理想等国内外主机厂的多系列车型。公司在生产规模、工艺技术、装备水平和质量控制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衡器产品:据中国衡器协会统计,2006-2020年,公司家用衡器产品的销售量、销售额和出口创汇总额均连续位居行业第一;2015-2020年,公司商用衡器产品销量位居行业前三。

  报告期内,虽然全世界疫情仍然反复多变,但全球经济正在复苏。公司于上年末完成均胜群英51%股份收购,实现汽车零部件与衡器产品双主业协同发展。

  报告期内,均胜群英的新能源汽车业务按计划实现逐项量产交付,同时智能座舱饰件及进气管理系统等产品订单持续增长,盈利水平同比有较大增幅;此外,“宅经济”效应和健康产品需求仍保持一定增长,衡器产品业务同比向好。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722.18万元,总利润15,054.72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50.60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522.76%、471.72%和257.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赞同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业务发展需要,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同时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开发、生产、销售、网上销售各类衡器产品及其组配件,传感器,计量器材,仪器仪表,电子测量仪器,计时仪器,钟表,机电设备,自动化装备,智能机械人,通讯器材,控制软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系统,智能化数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及其辅助设备,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电器产品,塑胶产品,五金制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不含黄金),文化体育用品,训练健身器材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务信息咨询;衡器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开发、生产、销售、网上销售各类汽车关键零部件(发动机进气增压器),汽车电子装置(车身电子控制系统),车辆饰件,新能源汽车充电总成,配电总成,充电桩,充电设施,橡塑制品,电子元件,汽车配件,模具工装,衡器产品及其组配件,传感器,计量器材,仪器仪表,电子测量仪器,计时仪器,钟表,机电设备,自动化装备,智能机械人,通讯器材,控制软件,智能自动化生产系统,智能化数控系统,生产辅助系统,信息技术和网络系统,应用软件及其辅助设备,计算机产品,网络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家用电器,电子电器产品,塑胶产品,五金制品,日用百货,工艺礼品(不含黄金),文化体育用品,训练健身器材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商务信息咨询;衡器维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8月27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1年8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文丽女士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现有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制定〈人才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暨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宁波均胜群英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人才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暨为员工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人才购房借款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制定〈人才购房借款管理办法〉暨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监事会同意将均胜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均胜电子及其子公司、均胜群英的联营公司一并视同关联法人进行管理,均胜群英及其子公司与上述法人的交易按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管理及履行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上半年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逐项认真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和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33,201,000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

  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真实的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真实的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这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这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同意公司编制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1年8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该论证分析报告切实、可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同意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同意公司针对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制订的填补措施,同意各方针对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对近五年是否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特别提示: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中国广东省中山市,拟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中山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并提前(9月14日16:30前)与公司联系,登记近期个人行程及健康状况等相关防疫信息。本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下对现场参会股东采取体温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为保护股东健康、防止病毒扩散,未提前登记、出现发热等症状、不按照要求佩戴口罩或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法律法规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如现场参会股东人数已达到本次股东大会当天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规定的上限,现场参会股东将按“先签到先入场”的原则入场,后续出席的股东将可能没办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自备口罩,做好往返途中的防疫措施及遵循往返地的防疫隔离要求。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能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1、截至2021年9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八)会议地点:中山市东区起湾道东侧白沙湾工业园区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9、《关于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3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对上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7需逐项表决。上述议案除议案5外,其他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出席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登记手续。